那年,我曾想要一个John Lydon式的头型,被学校里的理发师无情的拒绝了,这是我一生中受到的最沉重的打击,与其相比,后来的活捉萨达母,房价暴涨,反什么什么日对我来说都算不了什么。后来为了报复学校,我就留了一个艾斯卡尔式的头,这个头型对女同学起到了震慑性的作用,她们对我都敬畏有加敢怒不敢言,你知道跟一种外星植物坐在一间教室上课的滋味是什么吗?
然后我发现艾斯卡尔并不能解决关键问题,于是零点乐队的形象进入了我的视野……这一招立杆见影,你想象一下“零点乐队+棒球小子”的样子会是多么操蛋,没错,非常之丑我喜欢尝试把自己放在一个极端的境遇之下看看是否能钓到姑娘,成则足以傲,败则不足惜。你知道有个跟“超级女声”很像的节目叫“美国笨蛋”,其中有个圆脑袋,大饼脸,小眼睛,扁鼻子的笨蛋说“我努力了,我不后悔”,就凭这个把美国人给蒙了。你不觉得这很弱吗?牛逼的应该是这样:“我一不小心就成了。我也不想这样,挡都挡不住”。
但随即我发现了偶像加菲猫的至理名言——“爱情来的快去的也快,只有猪肉卷是永恒的。”这句话并不狭隘,生活总是围绕着这个真理:“打口带来的快去的也快,只有猪肉卷是永恒的”;“鸡冠头来的快去的也快,只有猪肉卷是永恒的”;“西门子来的快去的也快,只有猪肉卷是永恒的”;“东北脸来的快去的也快,只有猪肉卷是永恒的”。这时候我看了米兰·昆德拉的《不朽》,它让我的人生观和发型观产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从此Kurt Cobain的邋遢形象不再是我心目中的成功人士,我决心在30岁之前成为一个标准男人——像小说里那些医生、律师、小提琴家一样衣冠楚楚的衣冠禽兽。为此我预先留了一个米兰·昆德拉式的头,然后像今天的妄老师那样见人就说,老了老了,得找个人过日子了。
后来,矜持的昆德拉受到了严重的打击,我发现了生活还有无限的可能性和各种隐秘的乐趣,有个女朋友在多数时候都是自绝于人民的碍手碍脚,所以每逢喜庆之事我就给头发换一种颜色:酒红,深红,橙色,黄色,直到什么颜色都上不去了为止。再接下去我就真老了,也没有故事了,对生活残存的兴趣转移到了别的方面,头发嘛,爱他妈怎么着就怎么着。
以后我会跟我儿子说,你不应该像妄叔叔那样直到21岁前夕才去剃一个鸡冠头,因为爸爸19岁的时候就在心里幻想了一个鸡冠头,你在17岁之前必须给我剃一个鸡冠头再染成Epson打印机广告的样子,以后你要去做他们老板,至少做一个堂堂正正的衣冠禽兽。
现在我正在看《挪威的森林》,真是本好书,用渡边君的话漫不经心地一说就是:嗯,年轻,鸡冠头,每个男人,多多少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