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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北京合唱节合唱比赛章程
2007-06-27 10:18 来源:A8音乐


  总  则

  一、“北京合唱节”是北京市全民性群众合唱艺术比赛、交流、展演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

  二、“北京合唱节”由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北京音乐家协会、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北京音乐广播、北京合唱协会共同主办;

  三、“北京合唱节”系列活动的宗旨是:普及合唱艺术,为合唱活动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繁荣北京合唱艺术创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弘扬先进文化做贡献,为创建与国际接轨、具有北京风格和奥林匹克精神的国际性合唱艺术品牌而努力。
活动内容、奖项设置

  四、“北京合唱节”由开(闭)幕式、交流、讲座、初赛、决赛、系列展演音乐会、颁奖音乐会等内容组成;
五、合唱比赛设立演唱一、二、三等奖及演唱优秀奖、优秀指挥奖、优秀伴奏奖、优秀新作品奖、优秀组织奖;组委会可视情况设立特别奖。

  组织机构

  六、由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士组成“北京合唱节”组委会,组委会是“北京合唱节”系列活动的领导机构;
七、组委会的任务是:决定“北京合唱节”系列活动的重大事项,监督合唱比赛的公正性,审定活动方案、经费执行情况,组织和主持重大活动;

  八、组委会下设合唱比赛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处理比赛期间的日常工作。

  评选机构

  九、由组委会聘请北京音乐界知名专家、学者、演员以及以业余合唱团员为代表的大众评委等组成评选委员会,初赛、决赛评委会各设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大众评委由“北京合唱节”组委会指定。
十、除大众评委外,其他评委应该具有权威性、代表性,评选中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评委实行初赛、决赛轮换制。参赛团体领导、指挥不担任评委。

  其  它
  十一、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委会将聘请公证人员对决赛阶段的比赛进行现场公证;

  十二、本章程内容对所有参赛团队、组委会成员、评委会成员及工作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十三、“北京合唱节”组委会对本章程具有最终解释权。



编辑:zhou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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